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产业**,根据《****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示范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推三发﹝2026﹞1号)文件要求,拟计划在我县实施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示范推广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围绕农产品初加工需求,结合生产实际,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明确机械化发展重点,有效服务产业发展。二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聚焦主导产业和农民需求,充分调动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市场主体等多方积极性,强化政策引领,加大扶持力度。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创新农产品初加工技术装备创新推广应用机制,加快补齐短板,推进装备成套化、工程化、数字化。四是坚持绿色引领,清洁生产。推广绿色环保,清洁卫生,智能高效的农产品初加工技术装备,促进农产品初加工废弃物**化,无害化利用,做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与环境保护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项目目标
立足县域特色优势**,推进粮食油料初加工机械化发展,建设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装备示范推广项目1个。开展粮油作物初加工,重点推广油料作物柔性脱壳、去皮分离、压榨沉淀、过滤灌装等初加工成套设备,实现粮食油料的减损增效,提质增值。2026年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的补助标准为每个项目25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区农产品初加工装备购置的补助资金不低于23万元,且补助金额不得超设备售价的80%,同时不得享受国、省购机补贴政策;剩余资金用于配电设施布设,试验示范原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观摩等推广活动,此部分资金不得超2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对象
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产******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中小型企业(已承担过本项目建设任务的经营主体、单位除外)。
四、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审组,全面负责实施主体遴选工作。
五、遴选程序
由评审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项目打分表,通过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查看资料和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等方式,依据打分标准进行打分,再根据打分结果,遴选出拟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4日(工作日8:00 12:00,14:00 18: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技术站
联 系 人:李世奎
联系电话:139****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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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