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冀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项目

审批
河北-唐山-滦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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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3MAD90B48XE王泽奎
王娜**省**市**市
榛子镇前铁村东北一公里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固体废物循环利用项目****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市 ******市
经度:118.354444 纬度: 39.832778****审批局
2025-08-25
滦审批表〔2025〕44号****0223MAD90B48XE001W
2025-09-03400
14.3****
****0223MAD90B48XE****
****0223MAD90B48XE******公司
****0203MA0DBN5G4E2025-11-10
2025-12-092026-01-06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项目本项目为**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占地16亩,利用现有2座车间升级改造建设2条生产线。主要购置破碎机,磁滑轮,球磨机,棒磨机,振动筛,磁选机,除尘器,封闭式储料仓,铲车,洒水车,螺旋输送机、水泵,板框压滤机,传送带等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破-细破-磁选-磨粉-筛分-成品。主要原料为外购废钢渣、脱硫灰、高炉灰、转炉灰、转炉泥、钢厂工业污泥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冶金固体废弃物160万吨,产品主要为钢渣粉、粒子钢、尾渣、除尘灰铁粉、碳粉等,产品外售钢铁企业、建材厂等。本次验收阶段仅建设完成1座全封闭生产车间(北车间,含原料区和成品区),以及洗车平台和磅房,办公及附属用房等设施。主要购置安装上料仓,破碎机,磁滑轮,振动筛,除尘器,传送带,铲车和洒水车等设备,建成1条钢渣处理生产线,主要工艺为:原料上料-粗破-细破-筛分-成品。主要原料为外购废钢渣,建成后年处理废钢渣100万吨,产品主要为钢渣粉、粒子钢、尾渣,外售钢铁企业、建材厂等。
本次验收工作为阶段性验收,仅建设完成1座全封闭生产车间(北车间,含原料区和成品区),以及洗车平台和磅房,办公及附属用房等设施。建成1条钢渣处理生产线,年处理废钢渣100万吨,剩余一座全封闭生产车间(南车间)和1条灰泥处理生产线未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钢渣处理工艺流程:“上料-破碎-两级筛分”。破碎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颚破+磁选+立轴破+二次磁选,另一是颚破+磁选+颚破+磁选+棒磨+二次磁选。 2、灰泥处理工艺流程:“配料搅拌-上料-球磨-筛分-磁选-螺旋分离-高频筛分-旋流分离-压滤”1、钢渣处理工艺流程:“鄂破+立轴破+二级筛分”。 2、灰泥处理生产线未建设。
钢渣处理生产线建设过程中工艺基本未变但工序有所减少和调整,相应的生产设备有所变化。 ①钢渣处理生产线中1座2.5m×3m中间仓、1台颚式破碎机、1台棒磨机、1台3#振动筛、3台磁滑轮和13条输送带暂未建设,计划下阶段与灰泥生产线共同建设。 ②1台颚式破碎机变更为1台立轴破碎机,1台2#振动筛分机变更为1台滚筒筛分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本项目钢渣上料、破碎、棒磨、筛分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筒仓上料工序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2)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本项目原料区、产品区均设在封闭车间内,车间安装自动感应门,原料区设顶部喷淋装置,车间内设移动雾炮装置抑尘,原料装卸、产品装车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成品皮带最终下料端设置伞状雾化喷头并加装电伴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东、北、西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 3、废水:本项目喷淋抑尘用水蒸发损耗,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地面冲洗水、污泥渗滤液及压滤废水经浓缩罐处理后,回用于搅拌、球磨工序;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直接泼洒地面抑尘,以上废水均不外排。 4、固废:本项目球磨工序更换的废钢球、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絮凝剂投加产生的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洗车平台产生的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压滤脱水产生的泥饼暂存泥饼区,外售建材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收集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均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均须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处置相关规范。 5、防渗: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及环评报告表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满足法律规定。1、废气:钢渣处理生产线的设备全部位于封闭生产车间内,1#和2#上料仓均设置“三面围挡+一面软帘+顶部集气管道收集”,颚式破碎机、1#和2#立轴破碎机上料口均采用全封闭式与皮带进行紧密连接+集气口收集;各设备出料口均与皮带整体封闭+集气口收集,振动筛和滚筒筛筛面整体封闭,入料口和出料口均设集气口收集。上述废气均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项目原料区、产品区均设在封闭车间内,车间安装自动感应门,原料区设顶部喷淋装置,车间内设移动雾炮装置抑尘,原料装卸、产品装车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成品皮带最终下料端设置伞状雾化喷头并加装电伴热。物料厂内转运采用铲车或封闭皮带,不在厂内露天转运,皮带与设备紧密连接整体封闭。除尘器卸灰口封闭,除尘灰不落地。车间及厂区道路地面全部硬化,钢渣处理车间车辆运输路线地面定期洒水抑尘。配备湿扫车、洒水车。原料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出入厂区均经过洗车平台,清洗完成后车辆在洗车槽内短暂停留。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并进行基础减振;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厂区合理布局;风机采取基础减振+进出口设软连接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东、北、西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 3、废水:喷淋抑尘用水均蒸发损耗或进入物料;车辆冲洗废水排入配套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直接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4、固废: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更换下来的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区,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洗车平台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采用桶装密闭收集,与废油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5、防渗: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及环评报告表规定的措施进行落实,确保满足环保要求。
灰泥处理生产线未建设。其余环保设施及措施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及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已落实“三同时”制度。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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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454 0 0 0 1.454 1.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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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洗车平台沉淀池 洗车平台配套建设1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破碎,筛分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各产尘点废气均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TA001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02kg/h
2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5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原料区、产品区均设在封闭车间内,车间安装自动感应门,原料区设顶部喷淋装置,车间内设移动雾炮装置抑尘,成品皮带最终下料端设置伞状雾化喷头并加装电伴热。 厂界颗粒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值为0.485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设备降噪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并进行基础减振;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厂区合理布局;风机采取基础减振+进出口设软连接等措施减少噪声 北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值57~58 dB (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值48 dB (A);南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值64~65 dB (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值52~53 dB (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 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更换下来的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区,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
3 洗车平台产生的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洗车平台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5 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收集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均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采用桶装密闭收集,与废油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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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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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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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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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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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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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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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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