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关街道元一新天地A区A1#办公楼1619室
中标(成交)金额:149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服务范围:****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箱、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01月 27 日至2026年01月 28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经开区磬**路A239号,联系方式:杨工183****680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 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银河一路561号
联系方式: 王主任 0557-****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省**市经开区磬**路A239号
联系方式:183****6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电 话:183****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