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坚持服务经济、稳定就业为本,构建以产业为导向,以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拟在市本级范围内征集符合要求的2026年上半年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范围
1.培训工种:围绕发展传统制造业、服务业、新职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结合《******保障厅关于发布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251号)、《****信息化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的通知》(九工信字〔2025〕27号)文件精神、**市劳务品牌相关培训工种。
2.培训人员身份: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需申报初级工及以上等级证班,其他身份可为培训合格证班。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批复。设立满1年以上,年检合格,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热心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具有丰富的职业培训经验,无不良影响。在以往职业培训工作中培训质量较好、人数较多的机构优先考虑。
2.办学许可证由市级审批机构审批,或在****社会保障局备案的职业(技工)院校,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
3.办学资质符合培训项目要求,拥有符合教学培训要求、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兼备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规章制度健全,拥有从事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专业团队,可以为培训班配备至少1名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
4.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审计要求,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提出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受到办学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建立良好的就业协作机制,可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并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
三、其他事宜
1.各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2月6日前****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办学师资、场地、设施设备、近两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附件1****中心培训科,联系人:刘江,联系电话:0792-****878;附件1:**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
2.本次征集数800人次,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结班,承训机构通过审核后,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总量情况,合理调整各承训机构的培训人数。
3.对2025年"未完成征集培训目标任务"的机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分级考量、差异化管理,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征集,对2024年以来连续两年未完成培训任务且完成率均低于60%的机构,暂停其下一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申报资格。
4.机构回访率要求: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承训机构须对参训人员开展回访,回访率需达到100%,并将回访信息录入**市就业之家**分厅机构回访管理。回访内容应包括参训人员就业情况、对培训的满意度评价等。
5.培训签到管理要求:承训机构须严格执行每日线上扫码签到制度,实行实名制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培训签到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代签、补签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班次培训补贴资格。
6.监控设备要求:承训机构须在培训场地安装高清监控设备,并关联**省就业之家**分厅,培训期间承训机构须安排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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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