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北大桥集镇供水扩容及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北大桥集镇供水扩容及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原招标公告发布情况:本项目原公开招标公告已按规定程序发布,现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部分内容作出变更。
二、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7条“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中明确: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标书代写
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网上开标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标书代写https://wskpb.****.cn:3065/login)
(二)变更后条款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网上开标地点、公告期限、开标方式、项目联系方式等其他内容:均与原招标公告保持一致,不作变更。标书代写
三、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应及时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本变更公告作为原招标公告的法定补充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他说明
本变更公告发布后,原招标公告中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的内容,一律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变更信息,认真核对变更内容,确保投标文件符合变更后要求。因未及时查阅变更公告导致的一切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若潜在投标人对本变更公告内容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在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咨询,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本次变更未改变项目核心采购需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实质性内容,相关资格要求、技术参数、评审标准等均保持原招标公告约定。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县渊泉街93号
邮编:736100
联系人:严锋燕
联系电话:150****326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
邮编:736100
联系人:文丹
联系电话:182****121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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