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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国家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7日 10: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俊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4****788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91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经济开发区****开发区沙岭子镇屈家庄村(**产业集聚区)3层3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4****7880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本项目现场踏勘回执由供应商格式自拟,需至少包含核心要素: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回执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作为凭证,无需以其他形式提交,提交内容、形式等均不作为废标项标书代写
2. 自愿放弃本次现场踏勘的供应商,需提供不参加现场踏勘承诺函,格式自拟,需至少包含核心要素: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已知悉踏勘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自愿放弃踏勘、承诺基于招标文件及自身调研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因信息偏差导致的投标及履约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函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作为凭证,无需以其他形式提交,提交内容、形式等均不作为废标项标书代写
3. 现场踏勘为供应商自愿参与的权利,未参加踏勘不影响投标资格,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以未参与踏勘为由拒绝供应商投标或作无效投标处理;踏勘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仅作为投标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载明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7日
无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88****9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开发区沙岭子镇屈家庄村(**产业集聚区)3层306
联系方式:184****78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俊柴
电话:184****7880
****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