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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黔人社发〔2025〕1号)之规定,现将******公司、******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
如发现上述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见附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举报投诉(地址:务川自治县丹砂街道百合路3号,电话:0851-****3858)。
公示期30天,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2026年2月20日。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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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