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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老院区200亩地土地二期污染检测 | 其他服务/其他未分类服务/其他未分类服务 | ****出让地块项目(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市**区枫林三路217号,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E112.900066°,纬度:N28.204354°,根据2025年12月18日****储备中心提供的不动产测量报告,本地块由S1-S11地块组成,地块总计面积51609.15㎡。即(梅**一期-梅**国际**一期控规L05-D-01)。本地块出让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和综合用地,2025年5月30日****储备中心与****签署了土地收储协议,根据土地收储协议,****储备中心收储位于**市**区枫林三路217号(****)用地范围,地块四至范围为**航天小区1期、西至航天**、南至振业城三期、北至枫林三路,为本次土壤污染调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综合用地,地块出让后,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及公园绿地、体育、停车混合用地。根据对地块内历史影像资料分析、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地块内历史上一直为工业用地和综合用地,地块内历史存在企业主要为******公司、7801所、****中心、****公司、****公司、湖****研究院、**航天****公司等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掌握本地块地块现有的土壤环境污染情况,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决定对本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工期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发出的谈判成交通知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交所有工作成果,该工作成果须满足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 | 45天 | **市**区枫林三路217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