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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7
| 项目名称 | ****粒子植入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瑞枫大道16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347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郑旭东 |
| 联系人 | 高思 | 联系电话 | 138****3033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瑞祥院区新增I-125粒子植入项目。粒子存放于核医学楼一层核医学科源库内,使用前在核医学科分装注射室进行质控、分装;使用核医学科PET/CT的CT影像引导进行I-125粒子植入手术;手术完成后I-125粒子植入患者转送至综合楼三层介入科2间粒子植入专用病房住院留观。 建设规模:医院根据患者情况订购I-125粒子源,预计每天最多开展2例粒子植入手术,每年最多安排100例手术。单枚粒子活度为2.96×107Bq(0.8mCi),平均植入量为100枚/人次,最大植入量为200枚/人次,计划最大日操作量1.184×1010Bq;计划最大年操作量5.92×1011Bq。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1)屏蔽防护和安全措施:本项目利用原有已登记许可的辐射工作场所(核医学楼一层核医学科相关用房)进行粒子的质控分装及粒子植入手术,新增综合楼三层2间病房作为粒子植入手术后的住院场所,相关用房均采取了满足标准要求的屏蔽防护、门联锁等措施,配备防护用具,设置警告标志等。(2)辐射防护管理措施:医院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善粒子源质控、暂存相关流程及接收、使用登记管理等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取得相关资质并经培训教育后上岗,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上岗前及上岗后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配备铅罐储存粒子源,长镊子夹取粒子源;未使用的或用废粒子源由供源单位回收。 | ||
| 承诺:**** 郑旭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郑旭东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