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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 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774号)规定及《****运输厅关于做好2025****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5〕275号)的要求,****组织开展2025****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市管公路水运工程参评在建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至1月30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月30日17:30前径向********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必须由监理企业、建设单位等加盖公章,并署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于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管理科。
受理地址:**市**文明一路25号交通大厦8楼816室。
受理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1月30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1.2025****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信息公示表(**市)
2.2025****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信息公示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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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