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拟对****年处理3万吨锆钛毛矿及尾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年处理3万吨锆钛毛矿及尾矿选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1393
传 真:020-****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处理3万吨锆钛毛矿及尾矿选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G207****村委会**上村路段东南侧(地块二)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处理3万吨锆钛选矿项目位于**县G207****村委会**上村路段东南侧(地块二)。本项目以钛毛矿、锆中矿、锆钛低品位矿为原料,采用重选、电选、磁选等选矿工艺,年产锆英砂7300t、金红石5581t、钛铁矿8008t、独居石50t、硅中砂约9031t。 |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螺旋、摇床等选矿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和暂存后全部回用至选矿生产;洗车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无未采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