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524/202507-00094 | 信息分类: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 |
| 节能审查 | 发布日期:2025-07-18 11:31 | |
| ****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7-18 | |
| ****委员会 | 有效性:有效 | |
| 【节能审查】关于****高强高韧高导热铝合金材料生产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 ||
| 怀发改能评〔2025〕2号 | 关键词:节能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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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查的申请》及节能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高强高韧高导热铝合金材料生产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
二、项目总占地面积 30150.5m2,本次项目总建筑面积 8832 m2,其中1#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 8262 m2,2#危废品库建筑面积 540 m2,门卫及其他建筑面积 30 m2,配套建设循环水池 300 m2;购置熔化炉、熔解保温炉等主要设备。配套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暖通、消防、天然气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铝水 2.5 万吨,铝锭 0.5 万吨。
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718.55吨标准煤(当量值),4417.9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420.02万千瓦时,天然气263.72万立方米,耗能工质水2.38万吨。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机关重新申请节能审查。经重新评估和审查并获得通过的,可继续组织项目实施。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