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靖州县渠水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6-01-27
委托人: ****
监理人: 中晋****公司
为明确双方在建设监理委托及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上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靖州县渠水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工程地点:靖州县太阳坪乡、渠阳镇、甘棠镇3个乡镇
总 投 资:2200万元
二、监理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地方标准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要求,确保分部分项工程达到100%合格,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备案,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五、服务期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竣工验收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
六、其他要求
1.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预算。
2.进度控制目标: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及网络计划实施进度控制。
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严格执行国家、****政府管理部门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及管理要求。
4.人员要求:
4.1总监理工程师:姚尉, 身份证:352********6102570, 注册号:****1911 。
4.2专业监理工程师:张锋, 身份证:370********0111318, 注册号:****8804。
4.3监理员:夏莱, 身份证:140********1263047, 注册号:****3053。
七、监理服务费
1.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小写315000.00元)。
2.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八、其它事项
1.监理人应为其派出的监理人员办理必要的保险,并负责其在履行监理职责期间的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因监理人自身管理不善或监理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监理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应提供安全的监理工作环境,但因非委托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除外。
2.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
委托人:**县农业 监理单位:中晋工程项目管理 农村局 (签章) 有限公司 (签章)
地址: 地址: 靖州县拥军路三号安置区六栋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表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靖州四**支行
帐 号: 帐 号: 1879 6801 0400 0353 4
电 话: 电 话: 193****7467
日期: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