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采暖设备零件和医疗设备零件项目

审批
江苏-常州-金坛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12MA1YP4JT57邓朝红
邓朝红**省**市**市
****开发区晨风路1136号**控股中南高科创新园1号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采暖设备零件和医疗设备零件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市 ******市
经度:119.645833 纬度: 31.767500****环境局
2025-01-17
常金环审〔2025〕9号****0412MA1YP4JT57001X
2025-04-14300
19.2****
****0412MA1YP4JT57******公司
****0105MA1W9MQ96G**森力****公司
****0111MA7HCFAA7F2025-05-10
2025-12-262026-01-26
http://www.****.cn/plus/view.php?aid=87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及建议,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经济开发区晨风路1136号)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人民币,租赁**控股中南高科创新园1号楼3层东侧部分区域,购置挤塑机等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采暖设备零件210万件、医疗设备零件5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地****经济开发区晨风路1136号,本项目为阶段验收,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购置**控股中南高科创新园1号楼3层东侧部分区域574.37m2从事生产,项目已形成年产采暖设备零件100万件、医疗设备零件1万件的生产能力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烘干-拌料-注塑成型-检验 钻铣加工烘干-拌料-注塑成型-检验 钻铣加工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中表2中标准限值。项目吸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DA00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60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中标准,即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4.0mg/m3;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中标准限值,即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6mg/m3。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满5年方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审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72 144 0 0 72 72
0 0.0048 0.0576 0 0 0.005 0.005
0 0.0008 0.0043 0 0 0.001 0.001
0 0.0002 0.0004 0 0 0 0
0 0.0018 0.0072 0 0 0.002 0.002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89 0.025 0 0 0.009 0.00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中表2中标准限值。 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2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DA00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5中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60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中标准,即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4.0mg/m3;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中标准限值,即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6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