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蟠龙湖岸坡防护及巡检步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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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招标公告编号: 招标内容:
**县蟠**岸坡防护及巡检步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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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蟠**岸坡防护及巡检步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蟠**岸坡防护及巡检步道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已由****服务局以元数政备字(2025)8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县蟠**岸坡防护及巡检步道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省**市**县蟠龙**北两岸岸坡区域。 2.3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岸坡防护长度 13.5km;**巡检步道长度 9.4km;沿巡检步道布设太阳能路灯 1081 套。 2.4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10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勘察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丙级(道路工程)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岩土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同一标段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8 00:00至2026-02-03 23:59(**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3-10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公共**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133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工程建设投标工具7.8.5046.29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公共**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证书业务咨询:**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cn:8181/。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 姚兴娟0311-****0203,邮箱:****@126.com;招标人:**** 左海辉 0311-****81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服务局

电话:0311-****0688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县蟠**岸坡防护及巡检步道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县槐阳镇人民路49号 地址: **省**市**县槐阳镇**路 143 号
邮编:

051130

邮编: 051130
联系人:

左海辉

联系人: 姚兴娟
电话:

0311-****8180

电话: 0311-****02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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