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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法人:杨天宝
建设地点:**县勐烈镇桥头村瓦窑寨大荒坝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辅助配套设施。其中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为408m2、仓库占地面积为456m2;生产车间内设置炉渣生产区、集砂池、污水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为98.3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的12.8%。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8****962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