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发改审〔2025〕172号
关于****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民政局:
报来《关于审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和中铭****公司编制的《****扩建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扩建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总建筑面积2809.07平方米,包括吊唁厅1313.07平方米、食堂1496.00平方米、停车场3600.00平方米,****殡仪馆室外道路、绿化,室外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改造。二期建设吊唁厅1313.07平方米。
三、****民政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筹措。
四、项目投资估算调整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3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7.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6.18万元,预备费111.20万元,建设期利息44.80万。建设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请按《****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政办发【2023】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绿色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工作。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21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15天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5年11月27日
抄送:市纪监委、审计局、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自然**局、****环境局**分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
****改革局行政审批股2025年11月27日印发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项目编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正文。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须至少到一家国家、省指定的媒介发布(**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事项一经核准,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报我局重新核准。 2025年11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