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玻璃输液瓶处置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资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3.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和科学制度体系,回收的输液瓶等塑料制品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回收废物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
4.具备回收处置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与回收量相应面积的经营场所。
5、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盖章);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
⑤承诺函(盖章);
⑥报价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
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和透析桶。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血透室用透析桶等,因抗生素使用控制等多种风险因素均会影响该项目回收量,回收量变化情况请自行衡量并自担风险,中标后不得以回收量变化等任何原因不履行合同,院方不承担任何回收量波动变化有关的责任。
1、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院方的工作安排,随叫随到,做到每日清理我院玻璃瓶、塑料瓶等,日产日清,每日必须在五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科室按科室要求随时清运。
2、本次招标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未达到规范要求,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3、完成两个院区回收项目所需要的人力(包括从各个科室运送至我院暂存点,直至运送达最终目的地全过程中的人力环节)、物力和财力等一切所需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人力问题由中标单位****协商)。中标人自行准备收集工具,不得使用原有塑料袋及医用垃圾塑料袋。
4、各潜在投标人投标前充分调研考虑各院区、各科室的使用量、回收量以及其他所有风险因素,中标后如拒绝履约的,3年内不得参加院方任何投标项目。
三、最高(低)限价及付款方式:
1、年总承包最低限价:30000元/年,最高价中标,中标后价格不得调整,否则院方可按虚假响应及相关规定处理。
2、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将第一年回收款汇入我院账户。
四、保证金及履约金:
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元)现场递交,
注: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金,未中标的现场退还。
履约金数额:3000元。
收款单位: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中标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中标后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在该废旧物资买卖行为全部完成且无违约责任后退还(无息)。
其他相关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五、获取文件
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4日
2.地点:****官网“网站公告”栏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六、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4日下午15:00时(**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 胡主任 0550-****109
代理单位:**** 曹荣惠 183****8132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