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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县域中部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概算的复函
****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县域中部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概算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评审中心出具的**县县域中部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1623-04-01-106857)概算审查意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内莞镇横水村、莞中村、大陂村,溪山镇茶山村、丰盘村、百高村,元善**面村、**村、警雄村、醒狮村、**村、鹤湖村、**村、密溪村、东联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县内莞镇横水村、莞中村、大陂村,溪山镇茶山村、丰盘村、百高村,元善**面村、**村、警雄村、醒狮村、**村、鹤湖村、**村、密溪村、东联村进行基础设施及产业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 149068.93平方米、绿化工程12492.14平方米、排水沟渠13716.54平方米、桥涵1座、太阳能路灯1645盏、村内垃圾桶54个、小型垃圾收集车4辆、公共停车场420平方米、农产品厂房改造806.2平方米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6183.74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355.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0.03万元,预备费用458.05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拟申请上级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县县域中部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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