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公安局看守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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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
招标编号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6-01-27 10:00
****看守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1-27
2026-01-27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看守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

2.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谷阳镇光彩大市场11栋115号

3.投标报价: 438966.93元

4.综合得分:92.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看守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看守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根据看守所情况采购食堂后堂、后勤保障的劳务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合同采用1+1+1模式,经考核合格,双方均同意可续签2次,每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

地 址: **县X013与杨庙路**东10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一街81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9****150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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