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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7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排水系统提质完善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开发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流海 |
| 联系人 | 胡月芳 | 联系电话 | 0563***123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399.82 | 环保投资(万元) | 99.7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0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高新区雨水排口及管网整治工程:对官塘河、白马河等水系排口上游汇水范围内排水管网进行排查修复,改造管道长约27km,管径dn400-1200,优化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同时对管网排口下游惠泉河、竹塘河等河道进行疏浚,消除积水内涝及排水污染隐患,提升排水能力。(2)初期雨水截流及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对松泉河、官塘河3#支流、白马河初期雨水实施截流处理,**截流管约4.7km,管径DN600-1000、雨水调蓄池2座及19座截流井,削减初期雨水径流,减少排口瞬时排水压力,解决区域积水内涝问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废水和污泥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微量恶臭气体,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综合治理。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废水全部返回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接入生活污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工业废水物化处理污泥,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进行属性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转运,并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交由其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暂存库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场区合理布置绿化 | ||
| 承诺:**** 赵流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流海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