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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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本级)

项目名称:****集约送达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集约送达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63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承担****指派的诉讼文书工作,诉讼文书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诉讼文书(含判决书、裁定书、****法院认为需要送达的诉讼材料。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163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第八十四条“邮政企业,****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依据《****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理由,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合理可行,单一来源单位为:****,地址:**省**市**区长江路271号五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长江路271号五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27日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3日2026年02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411-****3254

联系地址:****广场街道石葵路5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处

联系电话:0411-****9876

联系地址:**市**区长江路138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姜工

联系电话:0411-****1242

联系地址:**市**区东北北路1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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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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