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短流程铸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F03/F04窗口)
邮编:04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短流程铸造项目 | **市 ** | **** | **** | 该项目拟建造1×634.4m3铸造高炉,40万t/a离心球墨铸管生产线;产品方案为年产铸造铁水59.84万t/a,离心球墨铸铁管40万t/a,外售铸造铁水19.84万t/a。 | (一)本项目为2025年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退城入园建设过程中存在铸造高炉“批小建大”的问题,本次整改工作须满足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本项目高炉为铸造高炉,其熔化的铁水均应全部直接用于铸造环节,确保不改变短流程铸造项目性质。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物净化措施,确保高炉系统的原料、燃料下料口及物料转载点、出铁场的颗粒物和高炉热风炉烟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249-2020)的排放限值要求;铸管系统的熔炼、制芯、浇注、精整环节以及连续式退火炉、台车卧式退火炉污染物和制芯工序三乙胺废气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的排放限值要求;喷涂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的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高炉车间设备间冷系统废水全部送高炉冲渣水系统供冲渣使用,不外排;铸管车间高压水洗废水、水压试验废水、水泥涂衬废水和水泥衬层内磨****处理站沉淀、絮凝处理后循环使用,铸管车间设备间冷系统废水、软水制备废水、污水处理站****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水处置管理要求,确保全部废水合理处置,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进行处置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危废贮存库的建设,严格落实危废厂内贮存、转移的相关管理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要求,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声设备,对较大功率的压缩机、泵类等设备,集中布置于室内,室内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进行隔振处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的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防止污染物产生跑、冒、滴、漏现象。根据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执行分区防渗要求,保障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分区防渗措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七)严格落实非正常工况及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要求,生产过程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措施、禁止违规操作,加强高风险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监管、定期排查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和效果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