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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庆油田作业区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杜雪彪 |
| 王纪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吉庆油田作业区 |
| **凹陷吉32井区二叠系芦草沟组油藏2021年开发建设工程(第二批)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 吉庆油田作业区 |
| 经度:89.10189 纬度: 44.192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18 |
| 师环函〔2021〕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586 |
| 895 | 运营单位名称:****油田****油田作业区 |
| 916********59799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723299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723299E | 竣工时间:2024-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459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钻采油井58口,均为水平井,钻井总进尺324800m。 | 实际建设情况:新钻采油井15口,均为水平井,钻井总进尺85869m。 |
| 分批验收,第一批新钻采油井33口,均为水平井,钻井总进尺192443m。10口采油井暂未建设。本次为第二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井口设备安装。在完成管沟开挖基础工作后,按照施工规范,将管道进行组对、焊接、连头,然后将管道下入管沟,进行吹扫、试压,试压合格后进行管沟覆土回填,清理作业现场。 | 实际建设情况:井口设备安装。在完成管沟开挖基础工作后,按照施工规范,将管道进行组对、焊接、连头,然后将管道下入管沟,进行吹扫、试压,试压合格后进行管沟覆土回填,清理作业现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柴油发电机废气、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少,属无组织排放。营运期均采用密闭集输工艺,井场设置脱硫撬装置除硫化氢。施工期钻井废水循环携带出井口,在地面经振动筛分离出来,岩屑进入钻井液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钻井液循环使用。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水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试压废水可用作场地降尘用水。钻井现场设移动式环保厕所,施工结束后清运。****农场工业园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吉****处理厂进行处理。营运期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送至页岩油联合站处理。采出水密闭集输至页岩油联合站进行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优先用于复配压裂液,多余部分转输至吉祥联合站进行吉7井区回注。噪声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钻井废水循环携带出井口,在地面经振动筛分离出来,岩屑进入钻井液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钻井液循环使用。使用水基泥浆产生的岩屑委托****处置,使用油基钻井液产生的钻井岩屑为HW08含油危废(废物代码:071-002-08)直接进入密封原料桶中,暂存于井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博达生态****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吉****填埋场。机械设备废油暂存于井场内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交由**博达****公司回收处置。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落地油100%回收,委托**博达生态****公司处理。储罐底泥委托**博达生态****公司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柴油发电机废气、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少,属无组织排放。营运期均采用密闭集输工艺,井场设置脱硫撬装置除硫化氢。钻井废水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无钻井废水外排。试压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现场不建设生活营地仅建设移动厕所,施工期生活污水交由第三方污水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井下作业废水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处理,处理达标后优先用于复配压裂液。采出液密闭集输至页岩油联合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优先用于复配压裂液。噪声采用减振、隔声降噪措施。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使用,水基岩屑和油基岩屑分别收集至相应的岩屑储罐,水基岩屑委托****处置,油基岩屑委托**博达生态****公司、、****油田****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机械设备废油未产生,建设单位已签订委托处置协议,产生后及时交由**博达****公司回收处置。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未产生落地油。验收调查期间还未产生储罐底泥,后续若产生委托**博达生态****公司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井下作业废水、原油处理、采出****处理站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井下作业废水、原油处理、采出****处理站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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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页岩油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 |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 | 井下作业废水、原油处理、采出****处理站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页岩油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末端水质监测结果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 |
| 1 | 均采用密闭集输工艺,井场设置脱硫撬装置除硫化氢。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均采用密闭集输工艺,井场设置脱硫撬装置除硫化氢。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的要求;无组织硫化氢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二级标准限值0.06mg/m3的要求。 |
| 1 | 采用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采用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井下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区域铺设防渗膜,井口储罐底部铺设防渗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井下作业废水进入井口专用收集罐,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处理。 | 井下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区域铺设防渗膜,井口储罐底部铺设防渗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井下作业废水进入井口专用收集罐,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处理。 |
| 1 | 施工期钻井岩屑进入钻井液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钻井液循环使用,使用水基泥浆产生的岩屑委托****处置,使用油基钻井液产生的钻井岩屑为HW08含油危废(废物代码:071-002-08)在井场内暂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定期委托**博达生态****公司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吉****填埋场。运营期运行期井下作业需带罐,井口排出物全部进罐;修井作业时用防渗膜铺垫井场,严禁产生落地原油,做到原油不落地;事故状态下产生的落地原油要及时、彻底的清理,与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一同委托**博达生态****公司处理。 | 施工期钻井泥浆和岩屑采用不落地设备进行处理,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水基岩屑交由**盛洁环保****公司回收处理。油基岩屑和机械设备废油交由**博达****公司、****油田****公司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第三方服务单位清运处理。运营期未产生落地油,危险废物委托**博达生态****公司进行处置。 |
| 1 | 严禁在农田区设置生活营地,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表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 本项目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现场建设了移动厕所,本次调查期间未发现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均少于环评中估算的占地。 |
| 1 | 安装防喷器和井控装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的作业流程。 | 经调查,井口安装井控装置;员工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施工单位钻井、井下作业期间未发生井喷。施工单位拥有多年石油钻井施工经验,现场环保及应急设施布置符合规范。 |
| 井下作业废水、原油处理、采出****处理站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井下作业废水、原油处理、采出****处理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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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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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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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并对因项目实施造成的生态损失予以经济补偿,足额缴纳生态经济补偿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井场及周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修整,建设单位已签订了生态补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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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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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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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