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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县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远程集控系统采购项目光传输等设备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县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远程集控系统采购项目光传输等设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县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远程集控系统采购项目光传输等设备
二、公示时间:2026-01-27~2026-01-29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评标结果: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司名称 | **** | ******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000.****0000 | ****000.****0000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业绩 | 1.业绩名称:****电站数****运营中心和产业数据中台项目集控调度设备及接入调试服务;签订时间:2025年9月;买方:******公司; 2.业绩名称:****风电场接入集控项目硬件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9月;买方:****公司; 3.业绩名称:国家电投五凌电力******50MW保障性风电项目电力专线;签订时间:2025年8月;买方:允明****公司; 4.业绩名称:新天绿能**100兆瓦风储一体化项目微机保护设备买卖;签订时间:2025年9月;买方:******公司; 5.业绩名称:****储沁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签订时间:2025年9月;买方:******公司; 6.业绩名称:华能**260MW光伏通信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5年10月;买方:******公司责任公司; 7.业绩名称:国能**风电二期项目通信设备、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1月;买方:******公司; 8.业绩名称:国华投资国华****公司****电站****中心通信通道建设设备采购;签订时间:2024年6月;买方:国华****公司; 9.业绩名称:国家****公司集控中心电力调度光缆敷设及对端扩容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8月;买方:****集团****公司; 10.业绩名称:******电站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工程;签订时间:2025年3月;买方:**绿衫信息****公司。 | 1、业绩名称:****集团****公司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签订时间:2023-8-14 、买方:****集团****公司 ; 2、业绩名称:国华******中心通信通道建设设备采购、签订时间:2024-1-31 、买方:国华爱依斯****公司 ; 3、业绩名称:****电厂2*350MW热电机组项目涉网通信设备采购、签订时间:2023-8-8、买方:****电厂; 4、业绩名称:**市**县**镇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一体化电源视频监控通信等设备采购 、签订时间:2023-3-13、买方:****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5、业绩名称:**恒泰辰时100MW高效农光互补项目通讯自动化设备采购 、签订时间:2024-7-6、买方:****集团****公司 ; 6、业绩名称:华****公司****中心电力调度专用网络建设项目 、签订时间:2024-12-6、买方:******公司****公司 ; 7、业绩名称:****电厂二期项目第四批辅机:光端机、MAD 及配线设备采购 、签订时间:2024-11-25、买方:****公司 ; 8、业绩名称:渤海新区涉网及辅控一体化电源设备采购项目 、签订时间:2023-8-2、买方:****集团****公司 ; 9、业绩名称:**公司**三期涉网通信设备和附属设备采购 、签订时间:2025-7-17、买方:国能******公司 ; 10、业绩名称:**公司****公司**热电联产项目2x350MW机组工程系统通讯设备采购 、签订时间:2025-7-23、买方:****公司。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评标情况: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010-****8768
接收邮箱:****@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
202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