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松原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石化-**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1-21 17:35:00

中国石****公司****公司二氧化碳捕集埋存与提高采收率(CCS-EOR****公司:

你单位《关于〈**石化-**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申请》及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管线全线位于**省境内,起于中国石****公司****公司,途经**市、**市和**市,止于大情字井站。主要建设内容为**集气管道(**石化-金兰站)、干线管道(金兰站-万宝分输站段、万宝分输站-大情字井站段)、黑46支线(大情字井站-黑46注入站),线路总长282.26千米,**金兰站、万宝分输站、大情字井站3座站场。配套建设16座阀室、施工便道等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省及**市、**市、**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该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严禁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阀室等,确保不对生态环境敏感区产生不利环境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优化施工场地布局,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临时占地应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优化施工组织,河流管段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涉及农田管段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管线施工时表层土和底层土分开堆放并加盖篷布,管线敷设后分层回填。占用林地、基本农田须征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及林地、农田占补平衡和补偿工作,对于拟砍伐区存在重点保护植物的应做好避让及迁地移栽和育苗,对砍伐的树木进行等量生态补偿。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施工迹地等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敏感区等管段,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经批准后实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建设,并应结合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涉水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结束后恢复河床原貌。定向钻产生的含泥废水全部用于配制泥浆,不得外排。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施工机械集中清洗池,循环使用不得外排。严禁在管道沿线河流内清洗施工机械,清管试压废水尽量重复使用,剩余部分回用于周围道路降尘或林业绿化。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和施工机械清洗池,施工废水及废弃物及时回收并全部运至保护区外处理。对泥浆池进行防渗处理,确保达到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动物、生物节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震措施,管线施工距离村屯较近时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并设置围挡,在声环境敏感建筑集中区域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村屯等声环境敏感点时应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和振动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站场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建筑材料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集中堆放并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站场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全围挡。施工机械须选用尾气达标设备,并采用高标号燃油,减轻尾气影响,使用环保型焊条,减轻焊接烟尘污染。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线施工废料外卖综合利用,定向钻产生的泥浆暂存在泥浆池,施工结束后清运至有资质的泥浆处理单位处理。废机油、含油淤泥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清管废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临近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管段,增加埋深或壁厚,对穿越铁路、公路等管段加套管保护;强化管线防腐设计,严格落实管道内和管**的防腐措施。管道全线采用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站场装置区、阀室设置二氧化碳气体检测探测装置,各监控阀室设置远程控制装置,站场设置紧急截断系统,确保事故状态自动紧急切断。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定期进行管道壁厚和内腐蚀检测,增加居民区等敏感区管段的巡线频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等。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应纳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请**市、**市、****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至**市、**市、****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2025年1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