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奥克新材料有限公司1万吨环氧衍生高端精细化学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吉林-吉林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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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公司1万吨环氧衍生高端精细化学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1-06 10:55:00

吉****公司:

你单位《关于的审批申请》及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化工园区片区,吉****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托厂区现有车间、设备及其他辅助、公用、储运、环保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对现有乙氧基化车间高分子聚乙二醇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共线生产三(2-羟乙基)异氰尿酸酯,配套将现有1座200m3甲基烯丙醇储罐改造为甲醇储罐,1座200m3异戊烯醇储罐改造为醇醚混合物储罐;二期工程对现有乙氧基化车间减水剂聚醚单体C4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共线生产三(2-羟乙基)异氰尿酸酯、聚乙二醇甲单醚及异氰尿酸聚醚酯多元醇,二期工程建成后一期工程停止运行。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年产三(2-羟乙基)异氰尿酸酯1835.6吨,二期工程建成后年产三(2-羟乙基)异氰尿酸酯9427.66吨,副产聚乙二醇甲单醚974.05吨、异氰尿酸聚醚酯多元醇243.56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及规划环评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去除效率以及甲醇、乙二醇、环氧乙烷排放浓度分别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表6中排放限值要求,经现有2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对生产车间进行密闭,采用密闭设备及密闭性好的罐体,严格落实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水泥助磨剂配置,不外排。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真空泵排水排入厂区污水均质池,出水水质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标准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装置区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罐区、各类库房、装卸站台、事故缓冲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酯醚混合物、在线监测废液、尾气吸收塔废液、化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布袋收集尘回用于包装工序,****布袋厂家回收利用。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与园区周边企业、****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形成区域联动机制。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合理设置围堰(堤),有毒有害的原辅材料储存远离火种、热源。加强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库房、装卸站台、罐区、事故缓冲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配备消防器材,提高员工环境风险防范一是,修编及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七)严格落实碳减排措施。按照国家发布的监测指南及技术规范制定碳排放监测计划,采用节能工艺及设备,建立碳排放管理专项台账,定时记录原料投入、设备运行、燃料使用、能源使用、产品等信息,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各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并及时增补环保措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完成变更。

八、****环境局****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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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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