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再生****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关于中安(**)再生****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4〕54号),同意你单位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批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刘爱斌;核准住所为:****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南侧;经营设施地址为:**市范家屯镇兴顺塑料****公司院内。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预处理并委托水泥窑协同处置。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预处理HW02(除275-001-02、275-002-02、275-003-02以外)、HW03、HW05、900-409-06、HW08(除398-001-08以外)、HW12、HW13、HW16 、HW17(除336-100-17以外)、HW18、900-020-19、261-040-20、HW23、261-045-25、384-002-26、261-046-27、261-048-27、261-050-28、092-003-33、 900-029-33(经危险特性鉴别不具有反应性的)、HW35废碱(除193-003-35以外)、HW37、HW38(除261-064-38、261-065-38以外)、261-070-39、261-071-39、261-072-40、HW45、HW46、261-088-47、336-106-47、HW48(除321-024-48、321-026-48、321-034-48 以外)、900-039-49 、900-041-49(感染类除外)、772-006-49(感染类除外)、900-046-49、900-042-49(经危险特性鉴别不具有反应性的;感染类除外)、900-047-49(经危险特性鉴别不具有反应性的)、900-053-49、900-999-49(经危险特性鉴别不具有反应性的),年经营规模13080吨,并委托****公司三线、四线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替代性燃料13500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
五、****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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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