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以下称“代理机构”),根据《****集团****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大学**校区项目-****研究生院****学院)—PVC地板采购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大学**校区项目-****研究生院****学院)—PVC地板采购。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预算金额:402500.00元(含安装、运输及垂直运输、辅材。含异形加工及施工、高强自流平、防尘漆、PVC踢脚线等)。
5.采购内容:PVC地板采购。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价限价(元) |
计划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 1 |
PVC 防静电地板 |
600*600*35mm,300mm高配套支架 |
平方米 |
800 |
165.00 |
132000.00 |
含支架台阶护角 |
| 2 |
PVC 防静电塑胶地板 |
2000*15000*2mm |
平方米 |
350 |
150.00 |
52500.00 |
弧形铺装 |
| 3 |
PVC 塑胶地板 |
2000*15000*3mm |
平方米 |
700 |
140.00 |
98000.00 |
弧形铺装 |
| 4 |
PVC 运动塑胶地板(荔枝纹) |
1800*15000*4mm |
平方米 |
1000 |
120.0 |
120000.00 |
(弧形铺装注:运动塑胶地板,不适合过细过尖物质反复接触,(如细尖跟鞋,带有尖锐结构鞋底,滚轮等)因此出现质量问题,厂家不质保。) |
注:①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②单价组成:含安装、运输及垂直运输、辅材(含异形加工及施工、高强自流平、防尘漆、PVC踢脚线等)。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7.交货地点:**省****岗区保健路123号。
8.税率: 13 %(税率按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单价不调整)。增值税 专 票。
9.付款方式:预付款30%,按照月度实际进货量的70%进行付款,余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付,剩余3%质保金于质保期后30日内支付(质保期为24个月)。最终以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2.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以下名单的供应商应答无效:
核查内容:
①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n/
②供应商、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1日17时00分(**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本次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询比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 号:2305 0186 7051 0000 1155
注:若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询比文件,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供应商汇款未在文件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到账的,供应商不具有应答资格。
3.询比文件费缴纳开始时间: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时间);
询比文件费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1日17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四、保证金
1.应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五、应答截止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4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楼206室。加急标书代写
2.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4日14时00分,地点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加急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及纸质应答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4日14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楼206室。加急标书代写
七、其他
1.本次采购收取平台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平台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一****公司 ****)。
3.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4.补充说明
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八、发布媒介
本次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路2号5层17号
联 系 人:夏莹
联系电话:139****2821
代理机构:****
地 址:**经开区**集中区康顺街2号5层
联 系 人:白婷婷
电 话:0451-****9888
邮 箱:****@163.com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51-****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