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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 | 成交金额 | 暂未确定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吴青林 0870-****034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 |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单位依法组织评审,现对以下项目作出废标决定,并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板栗镇**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14日
三、开标时间:2026年1月26日
四、项目废标的原因:截至开标时间,经审核有效响应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不足三家,不具备法定开标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处理。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询问与联系
如对上述废标决定有疑问,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吴青林
电话:087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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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