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银川市兴庆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审批
宁夏-银川-兴庆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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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2026年01月27日 14:29

银审服(节)函发〔2026〕4号


****: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5年12月29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区,项目建设规模为利用第二排水沟****泵站及管道,为红花渠、丽景湖进行生态补水,生态补水总规模为225.3万m3/a。项目建设内容为:红花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生态护岸改造总长度4554m,**滞留塘1处,修复水生植物面积1025m2,**生态堰8座、跨渠桥涵6座;红花渠水动力工****泵站1座、dn630输水管道3.15km、附属建筑物12座;丽景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丽景湖重塑湖域地形1.87km,水生植物种植4500m2,**水质净化坝1座、生态堰3座。项目总占地6.95hm2,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5.35万m3,回填总量3.42万m3,借方0.63万m3,弃方2.56万m3,弃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3824.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56.35万元。项目总工期10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7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79.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要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水务局进行备案。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审批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属**项目。2025年9月,****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5〕205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项目建设规模为利用第二排水沟****泵站及管道,为红花渠、丽景湖进行生态补水,生态补水总规模为225.3万m3/a。项目建设内容为:①红花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生态护岸改造总长度4554m,**滞留塘1处,修复水生植物面积1025m2,**生态堰8座、跨渠桥涵6座;②红花渠水动力工****泵站1座、dn630输水管道3.15km、附属建筑物12座;③丽景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丽景湖重塑湖域地形1.87km,水生植物种植4500m2,**水质净化坝1座、生态堰3座。

项目总占地6.95hm2,其中永久占地4.19hm2、临时占地2.76hm2,占地类型为沟渠、城市道路和湖泊水面。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5.35万m3,回填总量3.42万m3,借方0.63万m3,弃方2.56万m3,弃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3824.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56.35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11月开工,计划2026年8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9℃、多年平均降水量193.0mm、平均风速2.2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9日主持召开了《**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水务局、**市****水务局,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97hm2。

三、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6.95hm2,可能造成新增土壤流失量121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红花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区、红花渠水动力工程区和丽景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区3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一)红花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5070m3,表土回覆5070m3,土地整治1.51hm2;

植物措施:树木移栽220株,植草护坡1.11hm2,种草0.40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8873m2,洒水抑尘1971m3,彩钢板拦挡4332m。

(二)红花渠水动力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510m3,表土回覆510m3,土地整治0.16hm2;

植物措施:种草0.16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914m2,洒水抑尘630m3,彩钢板拦挡5600m。

(三)丽景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区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870m。

七、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水土保持监测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地面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79.5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52万元,植物措施9.74万元,监测措施2.5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5.42万元,独立费用6.07万元,预备费2.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 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补充弃土综合利用有关情况说明;

2. 完善主体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3. 复核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完善水土流失预测结论;

4. 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及布局,复核防治措施工程量及投资;

5. 完善有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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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