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节)函发〔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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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5年12月29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区,项目建设规模为利用第二排水沟****泵站及管道,为红花渠、丽景湖进行生态补水,生态补水总规模为225.3万m3/a。项目建设内容为:红花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生态护岸改造总长度4554m,**滞留塘1处,修复水生植物面积1025m2,**生态堰8座、跨渠桥涵6座;红花渠水动力工****泵站1座、dn630输水管道3.15km、附属建筑物12座;丽景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丽景湖重塑湖域地形1.87km,水生植物种植4500m2,**水质净化坝1座、生态堰3座。项目总占地6.95hm2,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5.35万m3,回填总量3.42万m3,借方0.63万m3,弃方2.56万m3,弃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3824.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56.35万元。项目总工期10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7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79.5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要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水务局进行备案。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审批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属**项目。2025年9月,****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5〕205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项目建设规模为利用第二排水沟****泵站及管道,为红花渠、丽景湖进行生态补水,生态补水总规模为225.3万m3/a。项目建设内容为:①红花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生态护岸改造总长度4554m,**滞留塘1处,修复水生植物面积1025m2,**生态堰8座、跨渠桥涵6座;②红花渠水动力工****泵站1座、dn630输水管道3.15km、附属建筑物12座;③丽景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丽景湖重塑湖域地形1.87km,水生植物种植4500m2,**水质净化坝1座、生态堰3座。
项目总占地6.95hm2,其中永久占地4.19hm2、临时占地2.76hm2,占地类型为沟渠、城市道路和湖泊水面。项目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5.35万m3,回填总量3.42万m3,借方0.63万m3,弃方2.56万m3,弃方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3824.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56.35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11月开工,计划2026年8月完工,总工期10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9℃、多年平均降水量193.0mm、平均风速2.2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9日主持召开了《**市**区流域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水务局、**市****水务局,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进展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97hm2。
三、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面积6.95hm2,可能造成新增土壤流失量121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红花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区、红花渠水动力工程区和丽景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区3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各分区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一)红花渠水生态修复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5070m3,表土回覆5070m3,土地整治1.51hm2;
植物措施:树木移栽220株,植草护坡1.11hm2,种草0.40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8873m2,洒水抑尘1971m3,彩钢板拦挡4332m。
(二)红花渠水动力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510m3,表土回覆510m3,土地整治0.16hm2;
植物措施:种草0.16hm2;
临时措施:防尘网苫盖914m2,洒水抑尘630m3,彩钢板拦挡5600m。
(三)丽景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区
临时措施:彩钢板拦挡1870m。
七、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水土保持监测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地面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79.5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52万元,植物措施9.74万元,监测措施2.5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55.42万元,独立费用6.07万元,预备费2.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 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补充弃土综合利用有关情况说明;
2. 完善主体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3. 复核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完善水土流失预测结论;
4. 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及布局,复核防治措施工程量及投资;
5. 完善有关图件。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