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敖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省敖腾****公司年产400吨原料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3-17 16:20:00

**省敖腾****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的申请》及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经济开发区医药园区,**省敖腾****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二,设置纯化、结晶及磨粉包装工序,对调整现有生产车间一布局,调整后设置发酵、乙醇回收及干燥工序,拆除部分生产设备,并新增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储罐、研发实验室、库房、氮气系统、冷库、循环冷却水塔、危险废物贮存库等,扩建燃气锅炉、压缩空气系统、事故应急池及初期雨水池,****处理站。项目改扩建后设计年生产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20吨、磷酸肌酸钠32吨、胞磷胆碱40吨、胞磷胆碱钠40吨、还原型谷胱甘肽68吨、S腺苷蛋氨酸对甲苯磺酸盐100吨、S腺苷蛋氨酸1-4丁二磺酸盐100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开发利用规划(2019-2030年)》及规划环评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对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全围挡,建筑材料密闭运输并集中堆放。运营期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研发实验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氯化氢、氨、硫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经2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要求,经现有1根24米高烟囱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磨粉包装废气集中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应采用封闭式结构,选用密闭性好的罐体,严格落实各类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加强对设备及管道的维护,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厂界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氯化氢厂界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厂界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表C.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树脂再生废水、发酵工序废水、乙醇回收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实验室废水、一次纳滤废水****处理站相应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企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商定标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排水、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一并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生产装置区、罐区、库房、装卸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滤膜、废树脂、废布袋、实验室废液、沾染原料的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在线废液、含药粉尘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初滤滤渣、废外包装材料、除磷沉淀物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沼气脱硫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范化学品管理,生产装置区、罐区、库房、装卸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合理设置围堰(堤),有毒有害原辅料远离火种、热源存储,在可燃气体可能泄漏或聚集的单元设置检测及警报系统,危险品库和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明显标识,**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车辆按规定路线形式,并配备消防器材,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维护和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七)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对建设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完成变更。

八、****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2025年3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