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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就深福卫医技罚告[2025]75号拟作出的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匡婧娴
医生匡婧娴1、未及时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医疗费用;2、实施麻醉、有创医疗美容项目未及时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并取得其明确同意的;3、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6年2月6日9时3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区**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楼智慧卫监室。
四、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此次听证会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487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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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