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大良街云路**一组旧圩直街23号之1号地块危房加固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按交易文件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6
年 1 月 28 日至2026年 2 月 1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竞标报价(元) |
| **** | 294100.00 |
1.评标办法: 简单平均值法 ;评标过程及结果: 无 。
2.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 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
3.废标情况: ****委员会评审,有 0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定为废标, 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交易人提出。交易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交易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交易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交易人):**省**市********经济社
联系电话:137****2320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地址:**区大良街道 邮政编码:528300
交易代理:******公司
联系电话:0757-****2056 联系人:黄小姐
地址:**市**区容桂桂洲大道中**后街5-7号 邮政编码:528305
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8346
联系地址:**区大良街道
交易人:**省**市********经济社
日 期:2026年 1 月 27 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交易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交易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交易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交易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