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华能燃气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松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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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3-26 14:30:00

国****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国****公司关于申请****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及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省**市前郭县、**区、****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500****电站东起第二串原合松Ⅰ线间隔改造,间隔内一次设备利旧。****电站****电站500千伏输电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24.8千米,**铁塔63基。项目总投资78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8万元。

二、该项目通****监督站组织的技术评估,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500****电站周围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500****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生态破坏。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对于占用的农业用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生态环境局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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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