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0103MACE0KPD11 | **** | 下浮率 | 3 % |
| 执行2016定额下浮3% | ||||
| 2 | ****0506MA9M3MBK3E | 华昱泰沣(安****公司 | 下浮率 | 0 % |
| 执行2016定额下浮0% | ||||
| 3 | ****1400MA9GEG059Q | 中环建设****公司 | 下浮率 | 2 % |
| 执行2016定额下浮2% | ||||
镇宁自治****社区、和谐村两个村提质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社区、和谐村两个村提质改造项目已于2026年01月26日14时30分在******项目部(新天地一区4栋11-4)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执行2016定额下浮3%
工期:8个月
项目负责人:卢金霞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豫241********09596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昱泰沣(安****公司
中标价:执行2016定额下浮0%
工期:8个月
项目负责人:李喜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豫241****29929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环建设****公司
中标价:执行2016定额下浮2%
工期:8个月
项目负责人:潘战军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豫241****97046
交易结果公示至2026年01月30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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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