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2月3日10时在**省公共**大厦通过冀政政务服务拍卖平台()以网络拍卖方式对**省**市****开发区航天大道7号部分场地、**市**东道133号部分场地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省**市****开发区航天大道7号部分场地租赁权,租赁面积:432㎡,租赁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15日止。起拍价254000元/年,竞买保证金500000元。
2.**省**市**东道133号部分场地租赁权,租赁面积:270㎡,租赁期限:2026年3月起至2026年8月止。起拍价10600元/月,竞买保证金30000元。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省**市****开发区航天大道7号部分场地租赁权竞买人资格要求
1.1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工****超市经营范围的企业。
1.2竞买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证明其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
1.3竞买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竞买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1.7竞买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8竞买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高校****超市业态,服务面积不低于300㎡)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租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省**市**东道133号部分场地租赁权竞买人资格要求
2.1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工****超市经营范围的企业。
2.2竞买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竞买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竞买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2.7竞买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展示时间、地点
自2026年1月29日至1月30日(工作时间)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竞买人请于2026年2月2日17时前****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相应材料(竞买资格证明文件、竞买主体文件、授权文件****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相关文件。逾期缴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报名文件的,拍卖人有权拒绝接收。
2.竞买人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4730 8800 0181 9100 0211 22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交易中心。竞买人应以其发布的内容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对竞买人轻信其他渠道信息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311-****5125 185****0160
联系地址:**省**市**区石清路9号1517室
七、特别提醒
1.竞买人必须参加现场踏勘,无踏勘证明不得参与报名。
2.竞买人须确保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拍卖机构及委托人有权对材料进行核实,如在拍卖前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形,竞买人已缴纳的全部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拍卖成交后发现上述情形,除竞买保证金外,竞买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全部租金亦将被没收。
3.标的1的入住学生约3000人,委托人不承诺独家经营,****超市的消费学生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委托人无关,在校生可自由出入校园,非封闭式管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具备信息化管理与监控平台,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报送上月销售情况统计数据。如买受人不具备信息化监控平台或不能达到委托人要求,****学校一卡通信息化平台,设备及建设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学生消费金额结算方式按照委托人要求执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省**市****开发区航天大道7号部分场地的投资额不低于1200元/㎡(不包含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改造装修、货架、货柜、促销台、购物车、收银台等,装修材料需列明品类、材质、数量、价格等,营具需列明品类、规格、材质、数量、价格等。实际投资额以第三方评估验收结果为准,相关费用由其承担,计入投资额。如实际投资额不足承诺投资额,委托人有权利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拍卖成交总额的10%);买受人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后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约定的首期租金足额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后续各期租金买受人应于当期租金支付周期届满前15个自然日内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6.招租文件、踏勘证明等相****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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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