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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0MABP3U3D3B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军 |
| 权建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辽东湾新区 |
| **省**市****开发区,合力街以南、华锦路以西 |
| 5000 吨/年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辽东湾新区 ****辽东湾新区 |
| 经度:122.025000 纬度: 40.766111 | ****机关:****环境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6 |
| 辽滨行审〔2023〕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0MABP3U3D3B001P |
| 2024-07-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180 |
| 7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0MABP3U3D3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00MABP3U3D3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2********21101XN | 竣工时间:2025-07-0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u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生产线一条,设置在阻燃剂一车间厂房和阻燃剂二车间厂房内,年产阻燃剂5000吨;**乙烯管线总长度6.8公里;**废气处理设施。其它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室等依托在建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生产线一条,设置在阻燃剂一车间厂房和阻燃剂二车间厂房内,年产阻燃剂5000吨;**乙烯管线总长度6.8公里;**废气处理设施。其它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室等依托在建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生产线一条,设置在阻燃剂一车间厂房和阻燃剂二车间厂房内,年产阻燃剂5000吨;**乙烯管线总长度6.8公里;**废气处理设施。其它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室等依托在建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无卤绿色环保阻燃剂生产线一条,设置在阻燃剂一车间厂房和阻燃剂二车间厂房内,年产阻燃剂5000吨;**乙烯管线总长度6.8公里;**废气处理设施。其它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室等依托在建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阻燃剂生产装置闪蒸罐尾气引入BDO项目建设的TO焚烧装置,配套SNCR脱硝+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框架(暂不安装布袋),废气经焚烧处理,排气筒高30米;干燥、粉碎和包装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二级水幕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26.5米;化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气简高15米;污水站废气,采用碱洗+生物除臭塔废气处理,排气简高15米;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投产后,严格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通知要求。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闪蒸罐废水、MVR蒸馏废水、循环凉水塔水幕除尘废水、化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等,依托在建设项目乳酸处理规模为3000m/d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发酵+AO生化+二沉处理+混凝沉淀、化学除磷工艺”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辽****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阻燃剂生产装置闪蒸罐尾气引入BDO项目建设的TO焚烧装置,配套SNCR脱硝+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框架(暂不安装布袋),废气经焚烧处理,排气筒高30米。干燥、粉碎和包装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二级水幕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26.5米,。本项目化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气简高15米。本项目污水站废气采用碱洗+生物除臭塔废气处理,排气简高15米。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闪蒸罐废水、循环凉水塔水幕除尘废水、化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等,****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外采用MVR设备全部进行蒸馏,蒸馏后的蒸馏水全部回收利用,目前无卤绿色阻燃剂****实验室****处理站处理。 |
| TO焚烧炉已建设布袋除尘器,****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外采用MVR设备全部进行蒸馏,蒸馏后的蒸馏水全部回收利用,目前无卤绿色阻燃剂****实验室****处理站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15 | 0 | 0 | 0 | 0.061 | 0.061 | |
| 0 | 0.0203 | 0.76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013 | 0.076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9.461 | 0 | 0 | 0 | 0 | |
| 0 | 587.2 | 0 | 0 | 0 | 587.2 | 587.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8064 | 1.2534 | 0 | 0 | 0.806 | 0.80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915 | 0.5878 | 0 | 0 | 0.091 | 0.091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项目废水产生环节包括装置工艺废水、循环凉水塔排水、水幕除尘器排水、地面清洗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项目工艺废水、循环凉水塔排水、水幕除尘器排水、地面清洗水采用MVR设备全部进行蒸馏,蒸馏后的蒸馏水全部回收利用。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对废水总排口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可知,废水总排口pH值在7.2-7.5之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CODcr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为33mg/L,BOD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为7.72mg/L,NH3-N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为2.06mg/L,悬浮物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4mg/L,总磷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为2.00mg/L,总氮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0.6mg/L,甲醇未检出,石油类最大日平均排放浓度为0.31mg/L,均满足均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处理厂标准。 |
| 1 | 布袋除尘+水幕除尘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排放标准 | 干燥、粉碎、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各干燥机(带式干燥机和闪蒸干燥机)、粉碎机和包装机分别自带布袋除尘器。粉碎机、闪蒸干燥机物料气流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各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料通过关风机落入料仓,料仓内收料再经过关风机落入对应的生产设备主机回收。干燥机(带式干燥机和闪蒸干燥机)、粉碎机和包装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一同引入一座二级水幕除尘器处理,之后经26.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处理能力25000m3/h。 | 干燥、粉碎及包装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排放标准限值 | |
| 2 | SNCR脱硝+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排放标准 | 项目正常工况工艺中闪蒸有机废气处理依托厂区BDO项目TO焚烧炉(配套SNCR脱硝+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已安装)燃烧处理。闪蒸罐有机废气进入TO焚烧炉燃烧处理后经DA012(即焚烧炉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进入TO焚烧的污染物主要为乙烯,因此TO焚烧烟气主要考虑的污染物为颗粒物、NOx、NMHC。 | TO焚烧炉废气NOx、颗粒物、NMHC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6标准限值 | |
| 3 | 碱洗+生物除臭塔装置 | 污水站排气筒(DA007)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 | 项目污****处理站,其废气处理措施也依托其配套的处理装置。 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MHC、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采用7#碱洗+生物除臭塔装置处理,之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站内调节池和污泥池密闭加盖,厌氧池全密闭。 | 污水站有组织废气中臭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 |
| 4 | 活性炭吸附 | 化验中心排气筒(DA016)NMHC、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 本项目化验依托BDO****中心,其废气来自有机溶液挥发、硫酸、甲醇挥发。有机溶液和甲醇挥发按照使用量50%计算挥发量,有机试剂用量为21kg/a,污染物以NMHC计,则NMHC废气产生量为10.5kg/a,甲醇用量为16kg/a,则甲醇废气产生量为0.008t/a,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DA016)高排气筒排放,对NMHC、甲醇的去除率为80%。 | 化验中心废气NMHC、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5 | 活性炭吸附 | 危废间排气筒(DA011)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 本项目依托乳酸项目危废间,供危废暂存使用。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染物为有机危废挥发产生的NMHC。本项目产生的危废间的危废主要为化验废液和废试剂包装、氢氧化钠和过硫酸钠的废包装、废机油、废油抹布。所有的危废都密封暂存。所NMHC的产生量非常小,源强在此不计算。产生的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经DA011危废暂存间排气筒排放。 | 危废贮存库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
| 1 | 1.本项目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 2.噪声贡献大的设备采取机械阻尼隔振,加装基础减震。 3.设计时对高速运转设备基础采取隔振及减振措施,加以控制。 4.机泵、离心机、空压机、风机等大部分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 5.冷却塔设减震基础和消声百叶。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1.本项目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 2.噪声贡献大的设备采取机械阻尼隔振,加装基础减震。 3.设计时对高速运转设备基础采取隔振及减振措施,加以控制。 4.机泵、离心机、空压机、风机等大部分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 5.冷却塔设减震基础和消声百叶。 | 验收监测期间,在项目四周厂界外1m处设置监测点监测厂界噪声,根据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在59~62dB(A)之间,厂界夜间噪声在49~52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建设及营运期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5眼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中基本项目和特征项目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并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你公司必须立即停止本项目运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 已落实。本公司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针对公司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按照不同污染程度将污染防治区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如发现地下水因本项目受到污染,本公司立即停止本项目运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 |
| 1 | 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包装袋、化验废液和废试剂包装等,依托乳酸项目建设的324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超量、超期储存。本项目废水与BDO****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鉴别属性进行管理。 | 已落实。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包装袋、化验废液和废试剂包装等,依托乳酸项目建设的324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超量、超期储存。本项目废水与BDO****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鉴别属性进行管理。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规范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和在线分析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配备足够的应急发电设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设备可有效使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大气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根据工艺要求及装置安全等级,设置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事故情况下可以紧急切断装置进料,减少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防止事故气态污染物向环境转移。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罐区设置围堰,依托乳酸项目在建的7200立方米事故池,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设置总阀门,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善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本项目运营前需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已落实。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市****开发区****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11162-2025-006-L。厂区设置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消防措施,平面布置满足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车依托**市****开发区****公司。并设置火灾报警系统。本公司建设1座4950m3的事故水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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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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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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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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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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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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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