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高铁新区及**部分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砀城镇治安西路41号
中标金额:伍佰玖拾伍万柒仟陆佰肆拾元整(****640.00元)
评审得分:86.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县高铁新区及**部分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涵盖指定路段及主**相关区域的市政道路、雨污管网、人行道、河道水质巡查、地下道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持续性市政公共服务,需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满足市民出行及城市管理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095日历天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路面平整无积水,裂缝填充密实,侧石、路缘石安装牢固、线型顺直,结构稳定无安全隐患,排水畅通,栏杆完好无损、安装牢固,管道畅通无堵塞,井盖与路面平齐、牢固,井身无渗漏、坍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孟丽丽(组长)、王海涛、**、陈文报、丁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总预算金额的0.78%收取,代理费=总预算金额*0.78%=49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4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7日-2026年01月2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纬一路 104 号,联系电话:151****774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供电公司对面
联系方式:151****2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公司
地 址:**县纬一路104号
联系方式:151****7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主任、杨工
电 话:151****2868、151****7744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