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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易涝积水点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执法局:
你单位报送《关于**县**易涝积水点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期)立项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开展**县**易涝积水点排水防老改造工程(三期)前期工作的复函》(怀府办函〔2025〕176号)意见,同意**县**易涝积水点排水防老改造工程(三期)(**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441224-04-01-666505)。
二、项目建设地点:怀城街**城老**,实施范围为**以北以东,**怀城大道,北至碧****中学。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 1.0m×1.8m(B×H)排水方涵2.2km,改造1.2m×1.4m(B× H)排水方涵 1.9km,改造 1.2m×1.2m(B×H)排水方涵2.1km,清理管道淤堵约 11070m3,**DN300-DN500雨水管网5.8km,**DN600-DN1000 雨水管网 8.4km,** DN300-DN500 污水管网 12.6km,**DN600-DN1000 污水管网13.4km,** DN100-DN200 污水入户管48.3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71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772.06万元、勘察费227.17万元、设计费554.82万元、监理费376.15万元、其他费用4253.8万元。项目****城管局向上申请债券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建设局 ****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