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5-11-17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一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一期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一期码头工程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省**市**县外干门作业区海域 5、建设内容:本项目拟**1个5万吨级滚装泊位和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配套建设支线航道约6.5公里以及码头相关附属设施。港池及支航道疏浚量约277万m3。码头占用岸线长度470m。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区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海洋生态环境:工程涉海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海域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对海域底泥造成扰动,施工悬浮泥沙会对海域的渔业**造成影响,码头桩基会占用部分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生存环境。施工期和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以及生活垃圾均不外排,不会对海洋水质、沉积物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工程施工期间主要影响为施工船舶、机械及其他运输车辆废气等,影响不大,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项目营运期主要为到港船舶及码头装卸扬尘,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施工期和运营期陆域及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以及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工程实施不会对海洋水质、沉积物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码头和航道疏浚产生的疏浚土全部外抛至海洋倾倒区。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噪声:通过预测营运期码头边界昼、夜间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要求。 6、风险:营运期运输船舶之间及其与通航船舶可能发生碰撞事故,溢油事故将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若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海洋生态环境:施工期及营运期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船舶污染物均委托****接收;**港蓝点马鲛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核心区水下施工应尽量避开保护期;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海域生态补偿。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过****处理厂。 3、废气:施工期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施工场地及时喷雾降尘,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施工围屏,营运期要求进入本码头的船舶性能符合《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要求,符合已生效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Ⅵ的相关规定。 4、噪声:①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日常管理。 5、固废:工程弃渣尽可能回用,部分外运综合利用;码头和航道疏浚产生的疏浚土全部外抛至海洋倾倒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存放,按照法规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县外干门作业区海域,区域具备良好的**条件和产业基础,且能够与周边区域形成联动发展,将有力推动全省海上风电产业规模的提升。运营期主要的废水污染源为码头作业人员及进港船舶生活废水,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理,对项目周边海域的海洋水质、生态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港总体规划(2035年》等相关区域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 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4-****5509 地址:****中心2楼E2018窗口(宁穿路1901号)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0571-****4829 邮箱:****@qq.com 地址:****工业园宝屿路255号3号楼520室 环评单位:****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5647 邮箱:****@hdec.com 地址:**省**市高教路201号 **** 2025 年1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