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琴江镇西外村和东组道路、梅福村花门廊组路道路、睦富村呈塘组道路、梅福村三塅组道路照明工程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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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琴江镇西外村和东组道路、梅福村花门廊组路道路、睦富村呈塘组道路、梅福村三塅组道路照明工程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县琴江镇西外村和东组道路、梅福村花门廊组路道路、睦富村呈塘组道路、梅福村三塅组道路照明工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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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六年一月

第一章 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琴江镇西外村和东组道路、梅福村花门廊组路道路、睦富村呈塘组道路、梅福村三塅组道路照明工程

2、项目地点:项目所在地

二、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县琴江镇西外村和东组道路、梅福村花门廊组路道路、睦富村呈塘组道路、梅福村三塅组道路照明工程材料采购

1

48.461万元

合格

备注:

1、下浮系数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2、本次报价含(13%专票)税费,供应商申请付款须出具13%专票。

3、付款方式:完**装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经验收合格后付清。

4、包含内容:含运输、卸车、安装、穿线、含预埋件、相关配件等。产品为国标产品,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定做及安装,符合采购方验收要求。

三、采购清单及工期

采购清单:见附件1

工期:自接采购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

四、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县琴江镇西外村和东组道路、梅福村花门廊组路道路、睦富村呈塘组道路、梅福村三塅组道路照明工程材料采购保证金”),****公司账户转入采购人账户(户名:****,账号:148********0042088,开户行:****营业部),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未中标报价人的保证金在询比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供应商须缴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后退还响应保证金。加急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包括:

(1)授权委托书(如有);

(2)响应函

(3)报价函;

(4)发票承诺函;

(5)质量承诺函;

(6)信誉承诺表;

(7)其它资料(营业执照、询比保证金证明等材料)

以上资料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不接受活散页。报价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标明正、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六、公告媒介、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县工交企业网站平台查阅询比公告,本项目询比文件如有补遗,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发布,响应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该平台,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加急标书代写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获取地点:**县工交企业6楼(****)

获取方式:免费领取

七、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八、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封面应粘贴项目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11:00 ,投标人需到现场开标,递交地址:**县工交企业6楼****(位于琴江镇工业二路),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十、公示

询比结束后3日内,在**县工交企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十一、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县工交企业6楼(****)

联系人:赖女生

电 话:199****0091

十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石****纪检组

地 址:**县工交企业6楼

电 话:0797-****772

邮政编码:3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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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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