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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星养鸡场设施农业用地用地期限自2017年1月3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项目位于青衣街道青衣江村,面积330.89m2,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使用功能为养殖圈舍(棚)。用地停止使用后,复垦义务人对设施农业用地面积330.89m2复垦为耕地,已拆除地上临时建筑物并完成建筑垃圾清理,通过平整土地,恢复耕地种植条件。
2026年1月26日,******局、县农业农村局、****办事处和村相关人员对该地块设施农业用地进行了外业踏勘验收,一致同意该设施农业用地复垦工作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3月1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设施农业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8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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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