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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舜德**侧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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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市舜德**侧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1-440781-17-01-931472)
二、****门市**市台城街道台城街道舜德路片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沿策文路(舜德路—鹏权路段)东侧规划红线8米范围内,**d1350雨水管约680米、DN400污水管约381米,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鹏权路现状B×H=2–6×4米排水箱涵;同步**DN200~DN400给水管约434米。
四、项目由****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976.05万元,其中**工程费784.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80万元(其中勘察费8.63万元,设计费28.61万元,监理费19.40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88.16万元),预备费46.48万元。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局《关于出具**市舜德**侧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用地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能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市舜德**侧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概算核定表
2.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建设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