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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校内学生膳食供应质量,提升学生膳食满意度,根据2026年1月校内学生配餐满意度调查结果,调查得分为67.56%,按照《校外供餐企业负面清单考核退出机制》第二点直接退出负面清单内容中第 7 条 “在甲方进行的配餐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低于75% 的供餐企业按规退出”相关要求,我校将更换校外供餐企业。
依据榕教直〔2025〕55号,上次遴选出的另外2家企业依次作为备选企业。校外供餐负面清单****学校可与备选企业进行**协商,让备选企业继续履行原供餐企业未完成的合同,确保学校师生供餐的正常运行,顺位启用备选第二名企业,即****。2026年1月26日,****小组进行关于是否同意****为我校 2026 年 2 月 26 日 -2026 年 7 月 3 日期间校外供餐企业,****小组代表10人,教师代表2人,膳食监督家长委员成员7人,总计19人,到会代表现场投票,共发出投票表19张,收回有效票19张,最终投票结果为同意****为我校校外供餐企业是18票,不同意****为我校校外供餐企业是1票,根据文件要求,投票采取“绝对多数”原则,最终选定2026 年 2 月 26 日-2026 年 7 月 3 日期间由****为我校提供供餐服务。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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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