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我公司受****(采购人名称)委托对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由采购人采取竞争性报价谈判方式,通过、谈判、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由****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价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项目地点:**县左窑庄五组南,博鹏重工围墙北侧;
预算金额:97988.8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道路长约650米,道路宽2.8米,共计1820m2;
工期:接采购人开工通知7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其它要求:
(1)供应商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4)本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8:00至2026年2月3日17:3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供应商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地址:**市**区新大街9号**﹒****花园3号楼一楼招标代理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2月4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县东**商务大厦A座7楼开标四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标书代写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九、本次项目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
地址:**县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36****3295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1****1881
联系地址:**市**区新大街9号**﹒****花园3号楼一楼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1 |
采购人 |
名称:**** 地址:**县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36****3295 |
| 1.1.2 |
项目名称 |
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
| 1.1.3 |
建设地点 |
**县左窑庄五组南,博鹏重工围墙北侧 |
| 1.1.5 |
采购范围 |
本项目为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道路长约650米,道路宽2.8米,共计1820m2。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1.3.1 |
工期 |
接采购人开工通知后7日历天 |
| 1.3.2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5.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 1.5.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5.3 |
分包 |
不允许 |
| 3.2 |
预算资金 |
97988.8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
| 4.1 |
响应文件份数 |
1、书面纸质响应文件,胶装; 2、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3、电子标书:响应文件电子文本U盘一套。 |
| 4.2 |
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2月4日09时00分 |
| 4.3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县商务大厦A座7楼开标四室标书代写 |
| 5.1.2 |
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标书代写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的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均为原件、缺一不可。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标书代写 |
| 5.2 |
****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人推荐3名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排名依次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依法重新采购) |
| 7.1 |
合同方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 8.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需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承诺书;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内,复印件未装订在标书内或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9.1 |
响应报价方式 |
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二次报价的方法,响应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高于上一轮报价将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即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
1.1.1 根据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以确定成交单位。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资格要求1.3.1资格后审时各供应商需提交如下****委员会审查: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采购人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 费用承担1.4.1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4.2 采购单位不给予未成交单位任何补偿费用。
1.4.3本项目采购代理费1000元,评委费1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不得单列,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5 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踏勘现场1.8.1 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且发生的费用自理。
1.8.2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除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外,还需征得业主同意。
2.采购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响应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响应报价表
4)供应商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 投标所需其他资料
3.1.2 采购人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响应报价3.2.1 响应报价为固定单价合同。
3.2.2 响应报价方式:自行报价。
3.2.3 本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应的规范执行;低于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3.2.4 供应商可自行到工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3.3 响应有效期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谈判文件前附表。3.6响应文件要求: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1.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标书代写
4.2.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2 开标程序 标书代写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标书代写
(l)宣布开标纪律;标书代写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标书代写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标书代写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标书代写
(6)设有预算金额的,公布预算金额;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响应首次报价表、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标书代写
(8)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9)开标结束。标书代写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采购****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根据采购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签订合同7.3.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文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在成交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定标
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评标准备
(2):****委员会;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
(5):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为本项目的成交第一候选人。(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二次报价的方法,响应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高于上一轮报价将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即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2 采购人将按现行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组成由技术和经****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1.3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标书代写
1.3.1评标过程的保密
1.3.2 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标书代写
1.3.3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4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4 资格后审
1.5响应文件的澄清
1.5.1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规定,****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1.6 响应文件的评审
初步评审
在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评标:
1.6.1听取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项目的情况介绍,阅读、研究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的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在评标报告中对修改的内容和修改的依据予以记录。
1.6.2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1.6.3核对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的结果;
1.6.4核对响应文件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方法、修正标准和修正结果;
1.6.5列出的响应文件存在所有偏差,确认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未在以下条款中载明或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废标依据。
(1)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名的;
(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供应商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采购文件要求的;
(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控制价的;
(9)不同供应商的响****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定无效标书。
1.6.6根据需要,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细微偏差的补正及响应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向供应商进行澄清;
1.6.7分析供应商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所作的书面说明;
1.6.8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
在详细评审阶段
(1)、供应商单位最终确定的响应报价应当包括完成项目规定的全部内容,考虑到合同的风险因素并综合企业管理水平负担能力的报价。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人推荐3名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排名顺序依次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依法重新采购。
(3)、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报价供应商即为本项目的成交第一候选人。
(4)、采购人不再就价格进行再次谈判。
2. 开标后,经采购人审查符合有关规定的响应文件,****委员会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2.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采购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3.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评标方法和标准
2.4.1 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不低于成本的最低价供应商即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2.4.2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2.4.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4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5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2.5 评标结果2.5.1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二次报价的方法,响应报价即为第一次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高于上一轮报价将按废标处理,第二轮报价即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5.2如最后报价相同, 同等报价的基础上依次按质保期长优先、工期短优先、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县左窑庄五组南,博鹏重工围墙北侧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道路长约650米,道路宽2.8米,共计1820m2
1.3 预算资金:97988.8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1.4工期要求:接采购人开工通知后7日历天
1.5质量标准:合格
1.6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
| 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清单) |
|||||
| 工程名称: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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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全费用 |
综合合价(元) |
| 1 |
水泥混凝土道路 |
m2 |
1820.00 |
||
| 2 |
合计 |
||||
| 注:本表全费用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临时设施、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2.工程地点:**县左窑庄五组南,博鹏重工围墙北侧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道路长约650米,道路宽2.8米,共计1820m2
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或签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1.1.2.5 设计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临时设施。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无。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临时设施。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无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函及招标函附录(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纸2套;若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3日内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完工时间,进场后7日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书面文件后7日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统一管理。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无。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状。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适用本工程、严禁外流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适用本工程、严禁外流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审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报告、协调外部关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工作;组织协调施工现场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工作,业主指令的下达、相关问题的处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提供水、电源接口,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结算书。。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叁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结算书等其他资料。当报送的资料不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而重新报送或补送资料的,其资料报送有效时间为承包人最后一次报送时间。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每拖延一天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万元违约金,造成发包人、监理人管理费用的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进一步向承包人索赔补偿损失不足部分的权利。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做好邻近建筑物、道路、广场、绿化、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相关的工程管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在现场每日不得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日,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供书面请假经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更换项目经理,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否则解除施工合同;并将此情况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每发现一次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索赔,累计发现五次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否则解除施工合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解除施工合同 。
大中型项目,开工前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项目负责人等项目组成员加强履约管理。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令3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无法胜任或不能配合发包人工作,发包人有权要求该人员退场,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上述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到达,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元/人。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质等级、业绩不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每发现一次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累计发现十次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非法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采购人有权决定分包内容。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履约保证金。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以监理合同为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以监理合同为准。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等级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在检查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并对工地围护、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保卫人员等作出具体安排。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确保施工安全。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因为违纪行为发生的清理处罚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证工完料清,并保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同时,遵守发包人的其它有关管理要求。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内。
承包人要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要搞好职工宿舍卫生和食堂的饮食卫生,并做好厕所保洁工作。临时搭建须经发包人批准,且应整齐美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根据现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供应商应保证一旦成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的人员应确保参加工程的实施,列明的机具应保证工程随时调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日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移交场地、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等资料。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日内完成项目部组建,施工、生活用水电接通到位;承包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按表计量(加上公共分摊的部分),按供水供电部门标准收取,由发包人按月向承包人收取。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合同价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30%。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
(2)6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 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投标中涉及的主要材料,在施工材料购买前,所有材质都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认可。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提供。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提供。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工程变更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按投标报价的予以调低10%;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综合单价应按投标报价的予以调高5%。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工程变更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成交额/招标控制价)×100%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信息价缺价的,应有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执行连建发〔2014〕441号规定;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措施项目,按照上述(1)、(2)(3)、(4)条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上述第(3)条浮动费率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日内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日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如下:发包人在招标前确定最终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作为采购人进行招标采购。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采取如下:发包人在招标前确定最终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作为采购人进行招标采购。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使用。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价的风险在风险范围内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款中包括还应包括的风险为: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道路、交通运输等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构筑物的情况、磋商文件有关要求、招标工程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安全维护、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合同单价中包含上述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及本工程所涉及的承包人承包范围内一切检验试验费、调试费、成品安装费、材料二次搬运费、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费、与乙供材相关的卸车费、相应配件费、专用工具费、现场清理、验收、民事纠纷协调等所有费用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所有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工程量计算规范》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实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8.2条执行。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全部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且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注:1、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支付进度款时须与完成进度计划相吻合,否则不予支付该进度款,当支付下一次进度款时,如总的进度按计划完成时,可累计支付工程款;
3、所有工程支付款必须由项目管理、监理签字确认有效工作量,签发付款单后,发包人才予办理工程款支付的手续;
4、所有合同外增加的工作内容和工程变更调整的价款,一律不得作为进度款支付的计算基数,待竣工结算经审计后进行结算。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不含工程变更、签证、索赔费用。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日内完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日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迟一天,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合同价千分之二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在移交结束后7日内完成竣工退场。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3个月内完成审批。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付款比例按照12.4.1条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照12.4.1条执行。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日内完成支付。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退还。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家有关规定。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保修通知或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顺延工期。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因任何原因,未在甲方及监理同意的情况下停工或消极怠工,均视为违约,且在接到复工通知3日内不复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合格的工程量按70%计量,且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或按每拖延一天罚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在结算时扣除。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费用工期不顺延。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其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签订合同后被发现存在出借(挂靠)资质的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为工程购买房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事故保险。一切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变更前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承包人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不同意付款比例和时间、自认合同价款过低要求发包人调整、停工或故意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要挟发包人提高合同价款、要挟发包人给予某种补偿的,则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48小时内无条件全部退场,并在工程竣工后按完成合格的工程量的70%结算。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无条件供发包人使用,其设备租金和材料价值如有剩余,待法院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
21.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有违于此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须执行现行建筑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若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或发包人有更高的规定、守则, 承包人必须遵守, 承包人不得藉此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和施工工期。
21.3在施工期内,承包人应坚持每次工程例会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发包人、监理在工程例会上布置的工作应不折不扣的加以完成,承包人应以工程例会纪要作为现场工作指导。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1.4所有涉及到工期、费用、质量等的设计变更、指令、工程签证单须由发包人签字、盖章、统一编码(编号应连续)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有效依据,否则该施工指令或签证为无效计价文件。对发包人已签字盖章但涉及到费用的工程签证,如其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经发包人专业造价人员核实,该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费用结算时不予计价、计费。任何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承包人均应提交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以及详细的计价过程、计价依据等资料供发包人审核。否则该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将不予结算。
21.5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审核、优化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的优化或替换方案。承包人的合同价中已包含此项风险费用,承包人无权因此要求任何工期**或费用上的补偿。
21.6承包人如对合同约定的或已由监理人、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时,承包人必须将调整的原因及替代方案事先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1.7承包人应将施工中产生的土方及建筑垃圾清运出场,其外运堆放场地及运距由承包人事先勘察工地周边情况,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以后无论如何变化均不作调整。因承包人倾倒地点和处置方法不妥或运输途中泥土废渣掉落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承包人清除现场土方、垃圾不及时,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清除现场土方及垃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代付的费用金额提出任何异议。承包人承诺绝对不以占用、滞留施工场地的方法拖延撤场,干扰发包人继续后续工程的施工。
21.8关于竣工验收日期的约定:承包范围所有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申请验收报告。承包人应按规定提交竣工图肆套及竣工资料三套,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时,承包人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不符合标准,承包人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申报验收的,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重新申报验收报告的日期。
21.9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前,承包人不得将本承包合同转让或将承包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和分包,一旦发现有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接受,并立即无条件撤场;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将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给予赔偿。
21.10承包人上报的竣工结算价款,若结算审计的核减额超出5%,超出5%部分的结算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21.11因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变更较大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发现一次不配合罚款10000元,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1.12供应商成交后须按规定组建正规项目部,要求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等相关人员。
21.13承包人签订合同3日内,提交开工申请资料,10日内必须组建项目部并开工建设,10日内未组建并开工,发包人有权清退成交供应商,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相关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包范围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设备为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屋面、地面、墙面防水工程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两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其他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为工程款的3%,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日内退还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加强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建筑施工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落实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加强现场扬尘防治工作
1、施工现场采用硬质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底端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2、厂区主要道路全硬化:**项目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做硬化处理。
3、冲洗设施自动化:**项目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且确保100%使用,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严禁车辆“滴” 、“撒”、“漏”和乱倾倒等行为,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应及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4、除尘处理喷淋化: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防尘雾炮),悬挑脚手架的首层或塔吊的起重臂安装喷淋装置,并保证能够正常、适时使用。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遇有四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5、裸露土地覆盖化: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或绿化。
6、垃圾处理规范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楼层内的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清运,不凌空抛洒,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处理。
7、施工现场无焚烧垃圾,沥青,橡胶,塑料等现象。
二、如未能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职责,被环保部门下达督办通知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及诚信扣分。
以上是我工程相关参建方对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承诺,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建设单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成交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系作为****(建设单位)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标段的成交供应商,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在该项目的投标工作中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如单位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单位及建造师业绩证明等)均是真实有效的,我单位对该成交标段派遣 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等积极到场开展工作,若我单位投标过程中提供的资审资料及响应文件有伪造事实以及建造师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现场工作,经查实后,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并承担作为不良行为公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项目负责人签字:
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1) 响应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响应报价表
4)供应商承诺书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 投标所需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致:
根据(项目名称)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标书代写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6.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次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日期:年月日
| 项目名称 |
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
| 响应报价 |
¥: 人民币(大写): |
| 工期 |
|
| 质量标准 |
|
| 备 注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①谈判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但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的最后报价。
②此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四、供应商承诺书
1、在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借牌挂靠等违法行为,否则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投标或成交(候选人)资格、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2、无借牌挂靠行为;
本次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或资料的内容是准确、真实的。上述文件及资料如有失实之处,我单位及文件签署人愿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声明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 (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我方承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九、投标所需其他资料
最终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侍庄街道裕丰村左窑庄水泥路项目 |
| 响应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 元)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原件盖公章并自行保管,响应报价由授权委托人现场填写,不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