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梅铁路(**段)
项目初设变更新增补报及三改工程
土地房屋征收预公告
根据瑞梅铁路项目初设变更、新增补报及三改(改路、改沟、改河)工程建设用地需要,依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研究,拟征收欣山镇、**镇、蔡坊乡、高云山乡建设区域内集体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附属设施等。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欣山镇教头村、金石村、富田村、濂江村;**镇水头村、大坋村、南坑村、五龙村;蔡坊乡蔡坊村、碛脑村;高云山乡登丰村、濂丰村、铁丰村集体土地,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征地红线图。
二、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98.15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果为准)。
(二)主要地类:建设用地、耕地、林地等(最终以现场调查确**果为准)。
三、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瑞梅铁路(**段)项目初设变更新增补报及三改(改路、改沟、改河)工程建设用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12日(土地现状调查时间为七天),****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五、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六、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5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预公告同时在****网站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局
联系地点:**县东**大道49号
联系人员:陈永红
联系电话:079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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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