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金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方案设计规划调整的公告及公示

审批
重庆-重庆-铜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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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12 [ 发布日期 ] 2025-12-12

关于****申请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方案设计规划调整的公告及公示

**市******局

关于****申请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方案设计规划调整的公告及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务公开,依据《******局关于印发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7号)之规定,现将****申请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方案设计规划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原乡美苑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

建设地址:**市**区原乡大道东侧,乡逢**侧

二、公示前公告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局******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告本次公示的拟公示事项、方式、时间、地点、规划自然**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该公告中,公示起始与结束时间、公示地点与实际公示时间和地点一致。

公告期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如未对拟公示内容进行修改的,公告自动转为公示,如对拟公示内容进行修改的,将重新进行公告。

三、规划调整方案的情况介绍

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29日取得**淮远新区 G07-04/02地块项目二期《金科﹒原乡美苑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字第500********0025号)。建设单位认为原方案产品无法满足现阶段人民对于改善型住宅的需求,需要结合现状及市场需求等信息对项目二期未建部分进行重新设计,因此向我局提出规划调整申请。

该规划调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调整区域:二期未建住宅8-21#,51#幼儿园,48#车库二期未建部分,共16栋。

(二)具体内容:

1.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由原142733.56㎡调整为142237.60㎡,减少535.96㎡。户数由1034户调整为1026户,减少8户。按现行政策增加住宅储藏间8650.66㎡。

①楼栋数不变,住宅层高由原2.98米修改为3.0米,局部楼栋层数变化,8-1#、9-1#、10-2#、18-1#、19-2#、21-2#住宅由原18层调整为17层,建筑高度由原53.64米调整为51.3米。19-1#由原8层调整为17层,建筑高度由原24.0米调整为51.3米。

②户型产品调整,主要为按照新政策将住宅阳台调整为多功能平台,20#楼由原T4产品调整为T3产品。

2.架空层:原方案20#楼架空层,建筑面积为950.61㎡。调整后在20#、21-2#楼分设架空层,建筑面积分别为542.38㎡、410.44㎡,总建筑面积951.68㎡,增加1.07㎡。

3.幼儿园:****幼儿园立面。原方案建筑面积4054.78㎡,调整后4055.25㎡,增加0.47㎡。

4.地下车库:原方案总户数1859户,调整后1851户,减少8户。原方案车位数2257个,调整后2249个,减少8个。其中二期车位1114个,满足1个/户现行政策要求。原方案一期部分建筑面积不变,二期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6305.43㎡,调整后为36122.50㎡,减少182.93㎡。

综上原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193651.36㎡,调整后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203690.58㎡,增加10039.2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原方案157271.30㎡调整为164009.45㎡,增加6738.15㎡;地下建筑面积由原方案36380.06㎡调整为44847.79㎡增加8467.73㎡。计容面积由原方案145584.18㎡调整为144912.34㎡,调减671.84㎡;项目总体容积率为1.60。共1026户,调减8户。绿地率30.34%,保持不变;建筑密度由原方案27.70%调整为26.52%,调减1.17%。机动车停车位1114个,调减8个。以上规划指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最终审批的数据为准。

该规划调整方案未违背该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关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相关要求,******局依据规划管理公示办法之规定,按程序对该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告及公示。

调整方案文字说明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原乡美苑项目规划调整的申请》,附件2《**区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调整方案》。

四 、公示地点

******局一楼门厅、******局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网、****中心、小区主入口、施工现场。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1日(7日)

六、反馈意见和申请听证

反馈意见以及申请听证的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6日)。

反馈意见的,应向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主管部门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 书面意见,如为利害关系人,还应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组织公示的规划自然**主管部门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相关要求提出处理意见。申请听证的,应于申请听****组织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公示事项直接涉及其利益的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23-****3152;邮编:402560地址:巴川街道河湾36号。


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规划调整的申

请》

2.《**区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部分调整方案》


**市******局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建设单位提交的《关于原乡美苑项目二期未建规划调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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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鸟瞰效果图对比:(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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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鸟瞰效果图对比:(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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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技术经济指标对比:

项目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 目

规划条件

二期工规证数值
(8~28#、49~52#、48#车库二期)

二期在建数值(22-28#、49#、50#、52#+二期在建车库)

二期未建设计数值
(8-21#、51#+二期未建车库)

二期总设计数值
(8~28#、49~52#、48#)

差值(二期工规证-二期设计)

现设计数值(一二期合计)

备注

建设用地面积

156802.00

78400.98

32560.03

45840.95

78400.98

0.00

156802.00


居住户数


1034

380

646

1026

8

1851


居住人口(注1)


3309

1216

2067

3283

26

5923


总建筑面积


193651.36

78957.67

129899.57

203690.58

-10039.22

354627.47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157271.30

63306.95

100702.50

164009.45

-6738.15

270101.01

多功能平台按投影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36380.06

15650.72

29197.07

44847.79

-8467.73

89693.12



1、住宅


142773.56

53814.60

88423.00

142237.60

535.96

247250.23


2、城镇社区服务


1956.17

1956.17

0.00

1956.17

0.00

3126.28


其中

1)物业管理用房

1038.18

0.00

0.00

0.00

0

0.00

1075.40

沿用一期物管

2)社区组织用房

277.65

335.82

335.82

0.00

335.82

0.00

335.82

****政府,计容

3****中心

1500.00

1524.02

1524.02

0.00

1524.02

0.00

1524.02

****政府,不计容

4)门岗


21.70

21.70

0.00

21.70

0.00

42.29


5)消防控制室


0.00

0.00

0.00

0.00

0.00

74.12

位于地下,不计容

6)垃圾收集厢房


74.63

74.63

0.00

74.63

0.00

74.63

位于地下,不计容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5139.37

1084.59

4055.25

5139.84

-0.47

5139.84



1)幼儿园


4054.78

0.00

4055.25

4055.25

-0.47

4055.25

幼儿园改为本次建设,不计容

2****中心


1084.59

1084.59

0.00

1085

0.00

1084.59


4、商业服务


1015.19

1015.19

0.00

1015

0.00

1015.19


5、车库及设备用房


36305.43

15576.09

20546.41

36122.50

182.93

80043.37

不计容

6、其他(注4)


6461.64

5511.03

16874.91

22386

-15924.30

23219.22


其中

1)架空层


5165.59

4214.98

951.68

5167

(1.07)

5999.94

高层住宅底层架空层,不计容

2)户内立体绿化平台(多功能平台)


1296.05

1296.05

7272.57

8568.62

-7272.57

8568.62

立体绿化平台面积不计容,不纳入项目配套设施计算基数,纳入总建筑面积计算。

3)地下储藏室


0.00

0.00

8650.66

8650.66

-8650.66

8650.66


总计容建筑面积

250883.00

145584.18

56489.34

88423.00

144912.34

671.84

250170.62


容积率

1.6

1.86

/

/

1.85

0.01

1.60


建筑密度

≤35%

27.70%

/

/

26.52%

1.17%

25.96%



净住宅占地


18087.86

5849.01

11248.19

17097.20

990.66

35884.58


住宅净密度

≤30%

23.07%

/

/

21.81%

1.26%

22.89%


配建体育设施用地面积(注5)


2050.00

2050.00

0.00

2050.00

0.00

3287.50

二期多功能运动场,位于室外(1250㎡)及架空层(800㎡)

绿地率

≥30%

30.79%

/

/

31.78%

-0.01

30.34%

一二期总绿地率为30.34%

停车位


1122

457

657

1114

8

2249


其中

①室外


66

66

0

66

0

66

二期:充电车位272个,无障碍车位19个

②室内


1056

391

657

1048

8

2183

建筑高度(层数)

54m

18层

18层

17层

/

/

18层


注:1、居住人口一般每户按3.2人计算,公租房按《公共租赁房设计标准》(DBJ50/T-133-2011)执行。
2、配套设施是指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配置的公共设施及配套用房。表中各项可根据本项目规划实际要求自行增减。
3、公共建筑(不含配套设施)是指商业、商务办公、科研及其他可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按照房屋用途分类表进行分类。
4、不属于住宅、公建、配套设施、车库、设备用房等功能的,如架空层、转换层等其他建筑功能列入“其他”栏。
5、体育设施用地配建标准为:每户1.5平方米。
停车位备注:1.依据《【**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3第四条,建设项目每配建50个停车位中应当配建不少于1个无障碍停车位;
2.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按照,车位数≥户数*普通商品房配建系数(0.2车位/户),进行配置,即设计车位数135个>需求车位数(650*0.2=130个);
3.****停车场面积按照,停车场面积≥车位数*单车位面积(≥2平方米/车位),进行配置,****停车场面积270平方米≥需求停车场面积=130*2=260㎡;
4.依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50-218-2020)》第4.1.2条规定,配置100%具备安装条件的充电车位,一次配建充电车位数量不小于30%。

调整前后总图对比:(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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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总图对比:(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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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鸟瞰效果图对比:(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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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鸟瞰效果图对比:(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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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鸟瞰效果图对比:(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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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鸟瞰效果图对比:(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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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效果图对比:(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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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效果图对比:(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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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后车库对比图(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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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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