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一(负责县**基准地价更新及标定地价体系建设):
单位名称:**弘业房地产****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路463号盛景大厦2401-2408、2419室
成交金额:247000.00元
包二(负责十五个乡镇的基准地价更新):
单位名称:**弘业房地产****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路463号盛景大厦2401-2408、2419室
成交金额:245700.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镇银塘东路
电 话:189****718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
联系人:魏工
电 话: 0551-****3617 133****0178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