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队****中队营区维修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机关****大队****中队营区维修改造项目,本项目总预算为663861.27元,共分2个包,其中****机关附属楼维修改造包A:512260.60元;********一中队营区维修改造包B:151600.67。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工程内容:****机关附属楼维修改造包A:主要包括顶棚、砌体、瓷砖拆除修补,灯具更换,墙面拆除,新做墙面装饰面板、窗台板、厨房柜台、冷柜、肯德基门、窗帘等其他项目施工内容;********一中队营区维修改造包B:主要包括走廊楼梯间铝扣吊顶和墙面做护墙板、更换灯具、屋面防水、化粪池及地下污水管道维修改造、**器材库和篮球场等其他项目施工内容。2、采购标的数量:共二个标包;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1)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相关安全规范要求。4、质量保修期:包A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包B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其中防水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6年1月28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标书代写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李亮
地址:**市**区华光路390号
电话(传真):0533-****03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地址: **高新区柳泉路107号国贸大厦A座706室
联系人: 张昕
电话(传真): 0533-****693
3. 监督机构: ****
地址: **市**区华光路390号
联系人: 张**
电话(传真): 0533-****061